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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通告 - 附:历史上最大的2次募捐活动
捐款通告 平安搬家公司张师傅性侵一案牵动许多华人的心。张师傅服务亚城社区十多年, 口碑很好。在宣判当日,很多人都留下了同情的泪水,由于这个案件的判决,25年牢狱之灾,四分之一个世纪,现在家破人散
作者:168通讯员9 时间:2016年04月10日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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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IP:76.102.213.*
发布于 2016-04-12 11:11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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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楼 你没有直接具体回答任何自己说的“事实上有大量的书证物证人证”。 你的一系列问句没有回答你自己列出来的证据内容。 美国是讲诚信的国家。 至少你自己说过不会再关注此案,事实上你仍然在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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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IP:76.102.213.*
发布于 2016-04-12 11:03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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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说自己当天去法庭的人关于证据他/她在帖子里提到: 发信人: ericl (爱思考的牛), 信区: Georgia 标 题: Re: 亲友团的王道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Apr 3 14:52:14 2016, 美东) 对方的证据只有小孩的这段故事。否则大家也不会愤愤不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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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IP:73.168.157.*
发布于 2016-04-12 10:56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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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捐款。如果那个“爸爸妈妈的游戏”是6岁女孩自己说的,那这个案子100%是冤案。张家应该把过程详细地写出来,中英文都要有,发往全美各大论坛,说清楚“爸爸妈妈的游戏”到底是谁说的,卫生间的门到底是怎样的。他们一家已经被害得那么惨了,还在怕什么。他们怕众人的辱骂吗?就让那些人骂嘛,有多少人不看指控的矛盾荒唐之处,就认为张先生一定有罪。光凭一个六岁女孩的指控,没有任何物理证据,就可以判人25年监狱,罚款28万,这是一个笑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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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IP:66.192.22.*
发布于 2016-04-12 10:52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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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很多亚城华人知道此案是因为张家发出的第一篇文章,里面有很多一面之词及编造谎言,甚至包括对李家人身攻击,如"小女孩说她在玩爸爸妈妈游戏"。包括人们去法庭及之后两天,直到女孩父母发文为止,大家都是片面的听信了张家编的故事,很多人有被骗上当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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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uu
发布于 2016-04-12 10:32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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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让各位久等了,从昨天到现在三位朋友联系我,让我回帖,严重影响我的出差公务,我已表示不再关注张案,你们又何必为难。不过老zhao电话里的一句话击中了我的软肋:“案子可以不关注,但文责得自负”。特回应几句。一:张案中的现场照片及警察问话录音算不算物证,警方报告专家报告体检报告算不算书证,出庭的警察/心理专家/孩子父母/搬家工人算不算人证,一连十几天的证据展示只为一个小女孩私人定制?她一个人滔滔不绝能讲个十几天? 二:宣判当天为什么那么多人哭?这个得请教金正恩和传销大师了,他们一出场就能哭倒一大片。不过当天我也偷偷抹过眼泪,确是出于感动。但哭能代表真相的话,下次若开庭,让我们携手共哭吧。让我遗憾的是,你们没有从我的帖子里吸取任何教训,依然在纠缠双方人品依然在排除异己,依然针对李家支持者所提出的关键问题不予以回复,反而认为我黑白颠倒,呜呼哀哉,再如此以往,我真怕自己变节挺李。我真的无意再和你们聊此案,褒贬随意,转发自由,无需再扰。但愿抛开此案,我们还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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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IP:76.102.213.*
发布于 2016-04-12 10:13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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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 :24.98.155.* (89,94楼):你说“通告中提到咨询过亚城的顶尖律师,可惜没有告知姓名。这里似乎有点欺负大家的常识。” 请问你已经捐款或打算捐款了吗?如果是NO,你和这个捐款通告有什么关系? 即便答案是YES,捐款是自愿捐款何谈欺负之说 ?! 那么你在捐款楼这么说的用意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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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IP:24.98.155.*
发布于 2016-04-12 08:49
14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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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1,我应该不涉嫌对捐款人横加干涉吧?2,美国法学院有法学(法律)硕士学位吗?3,我不知道是否有什么法律条文规定性侵案件需要心理测试,但是可以肯定,美国宪法里没有这样的条文,美国宪法只有一部吧? 其次,关于大家关心的案件事实,就此案而言,除非一审被判定为流审,否则,该案不会有再审的可能,也就不可能有一审之外的其他事实的可能。即使上诉法庭宣判被告无罪,那也是因为程序或者法律上的原因,而不是因为事实上的原因。 第三,该案的原告是检察官而不是李家,检察官有能力说服陪审团是检察官的本事,在审判中,李家只是个证人,大家在质问一个证人,是否是一个可行的路径?李家是否做了伪证,是由陪审团来判断的。除非程序上有问题,否则,对陪审团的判决是不能在法律上质疑的,这是美国刑事审判的基石。当然,在此案中,如果,1,能证明陪审团成员都是弱智,或者道德上的缺陷,2,陪审团成员都有种族倾向,3,法官在审判中有程序上的错误,那么一审有可能被判定为流审。除此之外,还有别的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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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IP:12.23.212.*
发布于 2016-04-12 08:07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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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掘真相的方法应该另开一帖 92 楼# 另外一个发掘真相的方法是, 要求检察官对那对夫妻立案侦查,或进行測謊。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美国没有誣告罪, 但是有妨害司法公正罪。 本案的原告其實是檢察官,而不是那對夫妻, 那對夫妻如果涉嫌 在報案时进行了虚假關鍵陈述, 比如最经典的那个对话, 我問女兒,那个人的jj进去了嗎? 回答是進去了云云(大意, 這段对話应以那个妈妈公开信所写为准), 这个可能與后来醫學检查结果严重不符, 在這種情况下, 这对夫妻有進行虛假陳述或者誘導其女兒虛假陳述的嫌疑,初步的證據就是他们那些公开信. 有谁能看到法院審判的记录, 對比看看他們公開信裡說法與他們對檢察官提出的指控是否有矛盾之處? 如果查出这对夫妻进行了虚假陈述, 那就好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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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UK
发布于 2016-04-12 02:30
1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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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个发掘真相的方法是, 要求检察官对那对夫妻立案侦查,或进行測謊。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美国没有誣告罪, 但是有妨害司法公正罪。 本案的原告其實是檢察官,而不是那對夫妻, 那對夫妻如果涉嫌 在報案时进行了虚假關鍵陈述, 比如最经典的那个对话, 我問女兒,那个人的jj进去了嗎? 回答是進去了云云(大意, 這段对話应以那个妈妈公开信所写为准), 这个可能與后来醫學检查结果严重不符, 在這種情况下, 这对夫妻有進行虛假陳述或者誘導其女兒虛假陳述的嫌疑,初步的證據就是他们那些公开信. 有谁能看到法院審判的记录, 對比看看他們公開信裡說法與他們對檢察官提出的指控是否有矛盾之處? 如果查出这对夫妻进行了虚假陈述, 那就好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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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IP:70.68.96.*
发布于 2016-04-12 02:21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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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回答那个44楼所謂 你们为什么不能用同样的"不可能" 标准去推断 李家人 为什么 不会陷害張? 这个44楼的说这种话, 也许是故意装傻误导大家, 也許他確實是无知可怜, 说出这种贻笑大方的言论! 我来告诉你那个44楼, 在任何一个民主和法治的国家, 为了避免刑事犯罪的被告无端被人陷害, 也减少社会上乱控告, 从来都是疑罪从无, 就是说你只有怀疑却没有证据, 被告理當不被起訴, 更不应该被定罪。 而對於被告犯罪動機的推斷, 當然也是判斷被告是否犯罪的一個重要的因素。 因此,本案,大家都覺得被告沒有必要去犯罪, 告訴人當時居住的那個狹窄的townhouse, 更不太可能 發生性侵, 里面的成年人誰也不知道! 就算退一萬步說,張某是變態, 但是其他四个人都是变态吗? 为什么这4个成年人都什么也没听到没看到? 法律上 我们有推定被告犯罪动机的合理依据, 不到證據確實, 那麼法院和陪審團 不應該給被告定罪! 做为刑事案件來說, 提出指控的一方有提供证据证明对方犯罪的义务和责任, 如果不能提出证据, 被告就應該是無罪的! 至於原告人要提告的動機, 被告方面沒有義務去舉證,或陪着你尽情猜想! 因为是李家在告张家, 而不是相反, 举证的责任就在李家身上! 現在想讓人信服, 必須是 指控的一方提出足夠的證據! 而不是要求被告一方提出证据证明你没事瞎告人的! 你连基本的法学常识和逻辑都不懂, 还出來误导别人。 你不覺得臉紅嗎? 刑事审判中的原被告本来就是不平等的, 被套可以為了保護自己而說謊,不會收到额外的刑事追訴。 而原告和证人必须句句属实, 当有虚假陈述或者誣陷, 告發人和证人必须负法律责任! 这样规定就是避免有人主动通過誣告來加害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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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IP:70.68.96.*
发布于 2016-04-12 01:16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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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審判的過程很可能有瑕疵。 按照美國憲法, 對於性侵犯案件, 被告必須進行心理測試, 用来判斷被告是否有如一些主觀臆測发言的 所谓万一是个變態! 我是美國毕业的法学碩士, 但是人現在在外國, 我不知道 这个—審 是否 進行這個心理測試? 如果沒有的話, 那就好办了。 上訴是法律審, 也就是说, 既使—審认定的事实是错误的, 黑白顛倒的, 但是上級法院也不會重新 对这个事实再審一遍, 这一点上你说的没有错, 但是我們大多支持者 凭经验法则和逻辑推理,憑生活的经验常识, 不難判断出被告是被冤枉的, 也就是说既然被告是冤枉的,還是能還他清白。 比如爭取到重審, 就有可能真相大白! 事情并非你所想的那么绝对。 而且願意捐款的人自然願意捐, 也不劳你横加干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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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IP:24.98.155.*
发布于 2016-04-12 00:5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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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很奇怪的募捐通告。募捐的目的是要追求1,一般的司法公正,还是2,仅仅涉及华人的司法公正?如果是追求一般的司法公正,其实有很多运行良好的慈善基金在追寻一般的司法公正,无需再另起炉灶。如果是追求涉及华人的司法公正,那么具体到这个案件,则需要满足两个条件。1,被告是冤枉的。2,其被冤枉的原因是因为种族。仅仅满足其中的一个条件,都不应该成为在华人社区募捐的理由。到目前为止,似乎没有明显证据说明这个案件涉及种族因素。 通告中提到咨询过亚城的顶尖律师,可惜没有告知姓名。这里似乎有点欺负大家的常识。在美国的司法系统里,上诉是不涉及事实的,上诉只是程序审,而不涉及案件的事实,以追求真相为口号的募捐,似乎和上诉无关。到目前为止,似乎没有人指出初审程序有瑕疵。如果初审程序没有瑕疵,而且上诉能成功,那将要颠覆美国的司法体系,这可能吗?被咨询的律师应该在这里给大家普法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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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IP:70.68.96.*
发布于 2016-04-12 00:56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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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这个張,李两家都素不相识, 人在遙遠的外國。 但是我看我那個的李父親的公開信, 看起来不像一个文化水平比较高的人所寫, 現在這個時候他還在自稱老子! 要抽我们這些質疑判决的人! 这就暴露出这个人的性格和人品, 有你们当地的網友说, 这个家庭才来美国一年, 就被房东给驱赶两次? 不知道是不是属实? 我也不认为 一个人平日的为人和信用,与 判断是非定罪完全无关, 否則的話銀行還要看信用記錄幹嘛? 除非你能夠拿到確實的證據證明張先生 人前一套人後以 一套, 哪怕小女孩身上有个伤痕, 我们也多少会相信一些! 現在的問題是什麼都沒有! 讓我們如何相信這個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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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IP:107.77.104.*
发布于 2016-04-12 00:43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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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了。我只是一名张师傅的顾客。虽然只用过一次张师傅的公司,但从很多细小的事情中觉得他是一个好人。李家把所有支持张师傅的人都叫做“亲友团”。我倒替李家可怜,他们既无亲也无友。因为他们的人品太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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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IP:71.59.20.*
发布于 2016-04-12 00:3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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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楼,没有人欺负小女孩,只是在帮张家找证据,认识小女孩家庭的人自然就出来説话了,自然逻辑,想想,这么多熟人,至少有一两个认识小女孩的熟人帮她说话吧,为什么一个都没有,小女孩不可怕吗?认识张师傅的人,大部分是雇佣关系,最易引发矛盾,那都是钱的交易,中国人大家都知道,省,张师傅在华人勤俭中生存下来却从来沒人投诉,说明什么?吃苦耐劳,不坑人。你让他遇到这样一个极品小女孩,怎么说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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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
发布于 2016-04-12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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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楼:对不起,我不知道你是否“故人”,是否真的“打过交道”。因为之前受到个别“人”不断以游客身份的谩骂侮辱已经有点“过敏”甚至麻木了。所以不得不将所有游客打上问号。至于说到骂人,你有截图,我也有save copy。不堪入眼的谩骂是从哪一方来的大伙都看在眼里,用不着再多作说明。至于古脉先生,他发贴时还特地向郭班主作了解释,那个时候他算不算局外人你一问老郭变知[帖子已被他申明后准时删除]。至于后来为什么,那就要问问那位到处煽风点火的《本教授》了! 我还是那句话,观点看法不同很正常,可以讨论,可以辩论,可以话不投机各行其是,但是不可以满嘴藏词秽语的乱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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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IP:45.17.198.*
发布于 2016-04-12 00:1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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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楼, 你说“但事实上有大量的书证物证人证”. 这么多人请你把它们列出来,你怎么放了一个没味儿的屁就不吭声了?是你在迷惑大家?还是自己喝多了?你这似乎讲理的帖子却把最关键的地方给忽略了,你觉得大家就那么好忽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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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IP:45.26.152.*
发布于 2016-04-12 00:05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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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这个逻辑,你们应该起诉陪审团,是陪审团认定有罪,为什么都冲着小女孩使劲呢,欺负孩子吧,欺负孩子小,不会上网发贴跟你们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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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54.20.207.*
发布于 2016-04-11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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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年紀最小的 犯罪嫌疑人。 如果不是发现她做案, 他的父母很可能也被起诉定罪的! 到那时有些人会不会说, 法院不会冤枉人? 一对夫妇被控虐待10周大的儿子案在埃德蒙顿法庭开始审理,这对夫妇拒绝认罪,离奇的是上周五检控官决定将检控暂停,延缓处理,因为检控官发现新证据,真正虐待男婴的是他7岁的姐姐。 据《Edmonton Journal》报道,被控虐待10周大儿子的是36岁父亲与27岁的母亲。证据显示,该名男婴2014年6月1日出生,8月15日他被紧急送往医院,男婴身上有8处肋骨骨折、一处锁骨骨折、一处小腿骨骨折,以及一处可能的头颅骨伤害,与同龄婴儿相比,其体重过轻。 儿科医生Joan Lopatka 作证说,她第一次看到孩子是他在医院出生的那一天,他是一个足月出生,体重7磅12盎司的健康男婴。护士Alyna作证说,她看到婴儿在2014年8月14日,孩子的状况非常糟糕,脸色苍白,体重非常轻。放射科医生 William Sugars 博士作证说,他检查了10周大的婴儿的X光片后,发现多处骨折。 上周二,该男婴的姐姐作证说,她故意伤害弟弟,称自己抱起婴儿,紧紧挤压他。该小女孩现年8岁,案发时7岁。她说大人不允许她抱起弟弟,但她趁人不注意时会故意这样做。 小女孩还作证说,她不想有个小弟弟,希望自己是父母唯一的孩子。她说,弟弟的哭声很烦人。女孩两次重复称:我确实想伤害他。依照法律,12岁以下的儿童不会被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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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IP:71.59.20.*
发布于 2016-04-11 23:49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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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楼肯定不是老钱,老钱就在张案工作组里支持上诉,44楼一看就是168的同行,极不满意168成为张案直接捐款者博眼球,增大了阅读量,很容易猜到,想必44楼曾经搏眼球支持过李家吧。作为媒体,44樓心眼太狭隘,媒体会越办越小,看看人家老郭,多大气,华人要帮忙出新闻,免费录免费登,才有了极好的人缘,你通篇说挺张的人没有逻辑,细看,哪句不是逻辑?反而你听到的我们第一次听说,毫无逻辑,明显听李家说的吧,第一个律师法庭指定的张家不信任,选了第二个,这么简单造谣你当逻辑不可笑吗?李家如果三封信都说的真话,为何要所有媒体必须从服务器里删掉他们的信?问问自己良心,为了嫉妒老郭红火生意,写这么长信继续伤害一个被冤判25年牢狱的人,用自己的假真诚阻止上诉,何为小人?不会在这点破你是谁,但请切记媒体人要大气,生意才能红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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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168通讯员9 时间:2016年04月10日 00:43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