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人民法院了解到,12月2日,该院不公开开庭审结一起强奸案,3名高中男生酒后利用迷药轮奸了女同学,分别被判处3-8年不等有期徒刑。   敖汉旗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4月8日20时许,被告人蒋某某、范某、丛某某(未满18周岁)等人饮酒后,在敖汉旗新惠镇内路遇蒋某某的同
作者:没有名字可以不 时间:2011年12月28日 00:42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