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山事件专栏: http://www.atlanta168.com/forum/thread.php?fid=38
五年前涉嫌射殺印度裔同事的華人醫生王立山(Lishan Wang),被高等法院裁決沒有能力受審後,最近致函當地媒體,表示反對可能被迫服用抗精神病藥物,受審時被視為無行為能力。他說:「我相信自己有能力接受審判。」
王立山曾在紐約金斯布魯克猶太醫療中心擔任實習醫生,在還差六個月實習期滿時,被醫院開除;王立山認為是其主管圖爾從中作梗,使他和妻子、三名兒女生活陷入困境,憤而於2010年4月26日持槍前往康州布蘭德市的圖爾住所,在圖爾妻子和三歲兒子面前將之擊斃,他並被控意圖不利於另兩名前同事。
王立山投書紐海文紀事報表示:「我希望這個案子審判繼續進行,不要再以行為能力問題來干擾。」他寫道:「這些非法用藥會削弱我的心智狀況,影響我出庭作證或在法庭上與證人交叉審問的能力。」
目前49歲的王立山說:「我需要外面世界的幫助,以對抗被迫在『服藥』和『精神受虐待』的情況下受審的不公待遇。」他表示:「身為被告,在證明有罪前我是無辜的,我應受到美國憲法和第14修正案(即受到法律平等保護,及有生活、自由和擁有財產的權利)的保障。」
王立山在這封信函中說:「毋庸置疑地,我不需要服用任何藥物。」他並不滿14日聽審中,他受拘押的懷汀拘留中心醫生作證指稱,他有時出現妄想,符合偏執性人格障礙的症狀。王立山的公設辯護律師烏曼當時未找任何專家辯駁該醫生的詳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