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治亞州眾議院202號法案,已獲議會通過正式呈交州長簽署。亞特蘭大憲政報1日報導,一般預期州長將無異議簽署通過。此一法案起草人之一的眾議員哈瑞爾(Brett Harrell)表示,202號法案專注於不動產納稅人的福利。
該法案主體在保障不動產所有人應有的權利,特別是不同意政府估價、課稅過高而提出上訴的居民,將減少或消除部分費用,建立更明確的時間表,並提供在上訴過程中更多的權利。例如在上訴期間,地產稅未交或不足部分將不再須補交利息。
哈瑞爾以自身的經驗指出,納稅人從提出上訴,到政府最後裁定正確的產業價值以計算地稅,其間過程所需時間完全不在業主的掌控之中,所以補交按時間計算的利息是不合理的。
202號法案從最初起草,經各方商討、修改爭議,到最後通過已歷時數年之久。經州長簽署生效實施後,業主將於明年起開始正式受惠。
法案為業主帶來的主要權益之一,是可以要求郡政府產業評估委員會審核參考,由房地產專業估價員在九個月之內所作的估價報告。此一規定將加強上訴者的證據內容及說服力,不像以往單靠政府資料作為裁判審議的主要依據。
新法案實施後,上訴人有權要求與政府估價單位職員、官員直接面談有關自己產業的評估有關事宜。此項要求須由書面提出,而政府必須在60天內安排面談機會。同時,在面談中,上訴人有權就所談內容錄音存證。在其後政府稅賦平衡委員會的聽證會中,也可全程錄音。
郡政府收到上訴人文件後,將必須在180天內完成審核工作,並通知上訴人裁定結果。如果超過此期限,則上訴年度地產稅按上訴人申報價值為準。唯一例外是當提出上訴案超過該郡3%的地目時,郡政府可獲額外的180天時間完成審核工作。
新法案對上訴人進一步保障,是在勝訴情況下,降低的地稅將維持至少兩年,以免郡政府在第二年提高稅金,收回因上訴而降低的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