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移民或者说投资移民美国,应该是既投资又移民。如果能达到二者兼得,那是最好不过了。美国投资移民就是以投资的方式移民美国,投资的目的主要是移民,而不是投资。如果只想在美国投资赚钱,就没有必要投资到受美国政府附加条件的区域中心项目了( 直接或者间接为美国创造10 个工作机会等)。如果主要是想移民,投资人至少减少一多半的心理负担。但是, 投资移民仍然存在两大风险,即投资风险和移民风险。
众所周知,凡是投资,必然有风险。没有风险的投资,不叫真正投资。投资移民的投资是投资人将50 万美元投入投资人选中的投资项目,成为投资项目管理方与其他投资人的合伙人,共同拥有该项目(公司) 的股份。这50万美元投资款要投入多长时间呢?大部分投资项目方要求至少投入5年时间,即外籍投资人在5 年内不能要求撤资。这50万美元投资款在5 年内能创造多少利润?会不会缩水变成30万美元?投资项目5年后能否至少将本金如数偿还? 等等,都是需要注意的问题。投资成功与否,受多种因素影响。投资项目方的“保证”,外籍投资人只应当作参考,不能不信,也不能全信。投资移民项目有风险,外籍投资人应根据自己的知识、兴趣、决心、能力和眼光选定EB-5投资项目。一旦决定投入某个项目,就坚定不移的投下去。赚了自得,赔了自认。如果还没有这个决心,建议外籍投资人先回答两个最坏的问题:如果几年下来所投的50 万大大缩水,变成20 万,能不能接受?如果几年下来所投的项目倒闭,所投的50万美元血本无归,能否承受如此打击?
除投资风险外,美国投资移民还有一个移民的风险。投资移民拿到移民签证进入美国后,他们得到一个有效期为两年的绿卡。他们在绿卡快到期前必须申请将临时绿卡转成正式绿卡。绿卡能否转正的重要条件就是他的50 万美元投资有没有在美国直接或者间接地创造10个工作机会。因为50万美元的EB-5投资人不直接参与投资项目( 公司) 的日常经营管理,他们无法控制和决定他们的投资是否在美国直接或者间接地创造10个工作机会。因此向移民局证明他们的投资的确在美国直接或者间接地创造10 个工作机会的任务就落在项目管理方和办案律师身上了。据移民局消息,只有很少一部分临时绿卡转正申请没有得到批准。最坏的问题是,万一在美国生活两年后临时绿卡转正申请没有得到移民局批准,心理上能否承受如此打击?万一上诉仍未成功,最后必须回到本国。虽然发生这种事情的可能性极小,但是万一发生了,有没有考虑过怎么办?
总之,有意投资移民美国的外籍投资人应知晓或者被告知投资项目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风险。只有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而且有坚强抗击投资风险决心的外籍人士,才能真正在投资移民申请过程中获得成功。如果投资用的资金是申请人或家人多年来辛苦积攒下来的钱,或者非常在意投资的“回报”,或者自认为承受不了上面谈到的任何一种风险( 即使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我们都会真诚善意地建议应三思而后行。在任何美国投资移民的项目中,没有任何一个美国政府机构会承担投资上的任何风险,投资项目方实际上可能没有能力承担投资的风险。移民律师也无法替客人担当投资风险。投资移民的风险到头来只有投资移民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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