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纽约联合国总部4月1日讯 国际法院3月31日对澳大利亚起诉日本在南极海域捕鲸一案作出终审裁决,认定日本提出的在南极捕鲸活动是出于科研目的的理由不成立。裁决认定日本捕鲸活动违反了《国际捕鲸管制公约》,要求日本立即停止在南极海域进行的捕鲸活动。
国际法院16名法官31日对这一由澳大利亚提出的诉讼做出了裁决。法庭认为,《日本捕鲸研究计划》不符合其申明的科学目的性质。第二阶段日本捕鲸研究计划涉及的活动虽然可以泛泛地被形容为出于科学研究目的,但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支持其如下申明:该计划的设计和实施同其所申明的目标具有合理的关联。国际法院在裁决中要求日本吊销任何依据捕鲸研究计划颁发的捕鲸许可证,并命令日本立即停止这一具有争议性的南极捕鲸计划。
2010年,澳大利亚政府向海牙国际法院提起诉讼,控告日本在南极海域进行的调查捕鲸实质为商业捕鲸,从而有违《国际禁止捕鲸公约》,并要求日本停止上述捕鲸活动。
日本曾根据其自己确立的所谓第一阶段的捕鲸研究计划在南极进行了长达16年的捕鲸活动。2005年通过了第二阶段的捕鲸研究计划。澳大利亚表示,日本在这两阶段的捕鲸活动中共捕杀了大约1万头鲸。
国际法院表示,31日的裁决在一定程度上基于一个事实:没有证据显示日本对替代性的非致命研究方法的可行性或实用性开展过任何研究。
国际法院公布的法院判决书要点长达35页,国际法院院长汤卡、副院长阿莫尔、来自中国的法官薛捍勤等多数法官都对裁决投了赞成票。日本政府代表对判决表示失望,但表示将遵从判决结果。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司法裁决机构,根据《国际法院规约》于1946年2月成立,位于荷兰海牙。国际法院的主要功能是对各国所提交的案件做出有法律约束力的仲裁,或在联合国大会及联合国安理会的请求下提供咨询性司法建议。它还可以审理涉嫌违反国际法的案件。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