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又豪律師表示,對於借別人的車開、發生事故能否向保險索賠,取決於車主簽訂的保險合約的內容,兩種情況都可能存在。乘客應該可以得到保險賠償,駕駛可能無法得到賠償。
朱益民律師也表示,索賠情況取決於車子的保險。一般保險是跟車的,就算借別人的車開,也有可能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但如果是駕駛者的過錯導致車禍,比如超速駕駛等,那麼駕駛者很難得到賠償。乘客則可以要求保險公司賠償。另外,如果是駕駛者的過錯,乘客還可以向駕駛者索賠。
在這起死亡車禍中,如果車主明明知道對方沒有駕照、或者知道對方駕駛技術不好等,仍將車子借給對方,車主可能有刑事責任。但賴又豪指出,這也不可能全部是車主的責任。朱益民表示,駕駛者的家屬甚至可以告車主。如果是因為道路設計、燈光等問題出事故,受害者家屬還可以告政府部門。
如果是車輛的輪胎有問題導致車禍,那麼車主有可能負有責任;做車檢的車行,也有可能有責任,比如三天前才經過年檢,但車行沒有發現輪胎有問題,那麼車行就有責任;如果是輪胎質量有問題,那麼輪胎製造商也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