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当娜 资料图
流行女王麦当娜归来,其实她从未离开。统治流行乐坛30载,她终于道出我行我素敢作敢为的真相。
近日,麦当娜与小她30岁的男友Brahim Zaibat分手,原因不明,据传是为两人日程冲突所致。已经55岁的麦当娜依旧行事乖张,大胆奔放,眼里蕴藏着令人生畏的坚毅和魅惑,让外界捉摸不透。对于女王的所思所感,旁观者的描摹都是徒劳,麦当娜作为当事人,亲自为《时尚芭莎(Harper's BAZAAR)》美国版11月号撰写了一封自白书,剖解心路历程。女王何以“胆大妄为”?这里或许有谜底。
15岁,为什么要剃腋毛!
我的15岁。回忆青少年岁月让我不爽,那时,我一方面想融入社会,另一方面又故作叛逆。上高中时,同学们喜欢在停车场喝酒、吸大麻,但正因为每个人都在玩这套,所以我不屑一顾,我才不干大家都干的事!我当时觉得不刮腿毛和腋毛会更酷。我想不通:为什么上帝偏偏要让我们那些地方长出毛发?为什么男孩子就不用剃毛?为什么欧洲就接受女生不剃毛,美国就不行呢?没人能给个让我满意的回答,所以我就做了更出格的事!我拒绝化妆,也不肯戴头巾、搞得跟个俄罗斯大妈似的。我跟所有女生背道而驰,结果没有男生愿意靠近我,他们一见我就躲。也好,我不需要他们喜欢我,我乐得当独行侠。
慢慢地,在好多人眼里,我成了个怪物,我没什么朋友,可能一个都没有。但结果我可能“因祸得福”,恰恰因为我不受欢迎,没有社交生活,才有了更多时间专注于 “我自己”的未来———对我来说,那个未来就是去纽约当一个“真正”的艺术家!去纽约,和更多不守成规、大胆任性的人待在一起,去表达自己,去尽情狂欢,这就是我的梦。
纽约!纽约!但我又何尝不害怕!
但纽约跟我想象的不一样,它没有张开双臂欢迎我。到纽约的第一年,我被人用枪口顶过脑袋,被人用刀抵住后背、然后被拖上房顶强奸过。我住的公寓三度遭窃,盗贼第一次上门把我的收音机偷走后,我就再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了。
纽约之大、摩天楼之高让我窒息。到处熙熙攘攘,街上车水马龙,人群在我身边像电流一样穿梭,这一切都震撼着我的神经,我就像来到了另一个宇宙。但我又何尝不害怕!我住在公寓的三楼,没有电梯,楼道上到处都是尿迹和呕吐物,从那里经过时需要鼓足勇气。街上那些无家可归的人也让我害怕,我在家乡没有见过流浪汉。
为了生存,我不得不咬咬牙,一头扎下去。我血脉贲张,蓄势待发,浑身都是劲。为了付房租,为了成为一名专业舞蹈员,我在艺术课上做过裸模。谁盯着我的裸体画画,我就死死地盯着谁看———我要告诉他们,我不是个能用铅笔描摹出来的模型!我那时目空一切,不管不顾,只求生存。但生存很艰难,而且很孤独,我每天都给自己鼓劲:坚持,坚持下去!有时实在难熬,觉得自己很委屈,我就躲在鞋盒子般大小的卧房里大哭一场,我的房间有扇窗,窗外对着一面墙,我一边看着鸽子在窗台上拉屎,一边抽抽涕涕。我问自己:这一切值得吗?但哭完了我很快就振作起来,望着墙上那张命运多舛的女画家弗里达·卡罗的明信片发呆,她嘴上的两撇小胡子给我安慰,弗里达活得很艰难,一生跌宕起伏,但她很勇敢,从不在乎别人看法,我崇拜她。我对自己说:她能做到,那么我也能。
25岁,我说“耶稣很性感”
25 岁。我的胆子越来越大,但一切似乎变得容易了些,尤其当我成了一名流行歌手之后,人们反而期待从我身上看到反常的行为。我开始剃腋毛,在脖子上挂满十字架,戴好多,直到戴不下为止,我在采访中告诉我的粉丝,我这么做是因为我觉得“耶稣很性感”———没错,耶稣在我眼里的确很性感,但那时我这么说是为了撩拨世人。
我与宗教的关系很有意思,我对宗教仪式超级迷信,但我不怎么喜欢规则 (Rules)。虽说我们不能生活在没有秩序(Order)的世界上,但对我来说,规则和秩序是不同的,规则是人们服从而且从不质疑的东西,秩序则是用语言和行动把人们团结起来而产生的结果。而我不安分,我天生就喜欢刺激和冒险。
35岁,我想当妈妈了
35 岁。那年我离婚了,然后胡乱寻找爱情。后来我下决心不甘于做一个交了一堆渣男友的女人,也不仅仅停留在做一个性自由的鼓吹者,我开始寻找人生的意义和真正的方向。我想成为一个母亲,但我意识到,身为“自由战士”的我,不见得能胜任抚养孩子的职责,我需要找到精神力量,后来我找到了卡巴拉 (注:Kabbalah,犹太教的一种密宗)。
人们常说,学生准备好时,老师自然会出现,恐怕这句陈词滥调对我也适用。接下来就是我人生中的又一个胆大时期。我回到教室听课,学科学,学量子物理,读阿拉米语,研究历史,我是班上唯一的女生,他们大多西装革履,没人注意我,这正合我意。老师的课令我震惊,让我产生共鸣,收获鼓舞。我们聊上帝、聊天堂、聊地狱,自自然然,状态很放松。课堂上鼓励提问和辩论,我如鱼得水,我上课、记笔记、深入思考我的未来。我尽力让自己变得更好。
45岁,我直奔孤儿院
45 岁。那年我再婚,带着两个孩子移居到了英国。侨居国外需要勇气,对我来说也确实不易,虽然那里跟美国说一样的语言,但并不意味着能相互理解。我不明白为何那里仍有等级制度,不理解那里的酒吧文化,我再一次感到深深的孤独。但我没有放弃,慢慢适应,我渐渐爱上了英式智慧、乔治亚时代的建筑、黏糊糊的太妃布丁,还有英国的乡野,它们那么美妙,那么幽静。
慢慢地,我发觉会因自己富有而尴尬,也意识到这个世界上有太多孩子得不到父母或家庭的关爱。我向一个国际领养代理机构递交了申请,看了不少官僚机构的嘴脸,经过了一连串领养测试,经过了漫长等待———在这个过程中,一位来自非洲小国马拉维的妇女向我伸出了援助之手,她告诉我,数百万儿童因父母感染艾滋病离世成了孤儿。然后,我甚至还没来得说声 “ZikomoKwambiri”(契切瓦语,“非常感谢”之意),就已经到了利隆圭(马拉维首都)机场了。我直奔当地的孤儿院,在那里见到了我的儿子 David。
我人生的另一个大胆章节由此开启。我没料到,收养一个孩子会让我卷入另一场舆论风暴,我被指控绑架、拐卖儿童、利用明星身份甚至是使用巫术走后门、贿赂政府官员……各种不堪的传言扑面而来,真是让我大开眼界,深受“启发”。那是我的人生低谷,我曾在舞台上模仿自慰,出过写真集《性》,甚至在颁奖礼上当众亲吻布兰妮(微博),我对所有批评、指责照单全收,我认了!但我怎么也想不明白,我是在试图拯救一个孩子的性命,为何会遭到这样的口诛笔伐?!
朋友安慰我说:就把这些纷扰当作生孩子必须经历的产前阵痛吧!我稍稍宽了点心。我挺过了这段日子。后来收养MercyJames时,我全副武装,振作精神,准备得更充分。一位马拉维的女法官指控我,说因为我离过婚,不是个合适的母亲。我上诉到最高法院,请了很多律师,打了将近一年的官司,最终我赢了。虽然我还是头破血流,但这次不再伤心。回首过去,这场战役的任何一刻我都无憾。
写在冒险边上
“你是玩真的还是在冒险?”这句话简直就像我的标签。我曾经拍过一部纪录片,用的就是这个标题(注:通俗译名为《与麦当娜同床》,纪录了麦当娜1990年世界巡演中的一些演出及生活片段),自打那时起,它就像张苍蝇粘纸一样黏在了我身上。没错,我就是喜欢冒险,但我乐在其中。玩大冒险的前提是必须得和聪明人一道,否则会让人目瞪口呆,他们觉得你好像随便逮个人就能湿吻、拿个矿泉水瓶就能吹箫一样!
玩“真心话大冒险”时,人们通常会选择“真心话”,因为可以随便编个关于自己的假话,没人猜得出是真是假,玩“大冒险”就不同了,你必须“付诸行动”———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大冒险”是个可怕的命题。但出于某些奇怪的理由,我通常是会义无反顾玩“大冒险”的。
因为,如果我在工作或生活中不够大胆,那我真的不知道活在这个星球上还有什么意义!
听起来是不是有点极端?但在我这个中西部长大的妞看来(注:麦当娜家乡为密歇根州,位于美国中北部),世界上只有两类人:安于现状、平平安安过日子的,以及毫不顾及传统、不按常理出牌的。我把自己划到第二类,但我很快发现,当一个不屈从传统的叛逆姑娘一点也不讨人喜欢,而且恰恰相反,你常常会被怀疑甚至被当作捣蛋分子或是危险人物。
写在人生边上
十年弹指一挥间,我的人生告诉我:如果不愿为自己的信仰而战斗,那么最好连场都别上!
现在的我,又离了一次婚,住在纽约。我很幸运,拥有4个非常棒的孩子,我努力教他们跳出框框去思考,教他们大胆,教他们去做自己认为对的事,而不仅仅是因为“大家都这么做”。我又开始拍电影;我研读《古兰经》;我为伊斯兰教国家的女孩子们修建学校。
生活仍在继续,“大冒险”早已成为我的习惯,敢于发问、敢于挑战世俗和信仰、敢于为无法言说者发声,这些都已成为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在我的人生词典里,每个人都是冒险家。来玩大冒险吧,来,我跟你一起!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