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4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涉洗逾7.2亿元(港币 下同)黑钱的香港富豪、英冠球会伯明翰班主杨家诚案23日继续自辩。控方援引文件,要求杨家诚提供过往买卖物业的数据。杨家诚早前供称,通过包销大埔富康园的物业赚了约1500万元,但控方23日揭发,部分买家为杨家诚的私人公司,杨家诚实际上亏蚀了500万元,但他否认此说法。
杨家诚包销单位“免费”卖予自己公司
53岁的杨家诚面对共5项洗黑钱罪,审讯23日进入第43天。杨家诚早前供称,1997年他透过包销大埔富康园物业16个单位连车位,收益9000万元,扣除向发展商支付的7500万元,净赚1500万元。
但控方引述文件指出,物业中有约值2050万元的3个单位及10个车位,最终买家实为杨家诚持有的3间私人公司,该些公司事实上从没付钱,并“免费”取得这些单位,故杨家诚的实际收益仅约7000万元,亏蚀约500万元。杨家诚坚称“唔系蚀钱”(没亏钱),因他其后替上述单位做按揭套现,由新买家负责还清按揭,故只是账面上看似亏蚀。
指澳博数百万支票为赌钱所得
控方又提及澳博于2004年同一天内,四度向杨家诚发出达数百万元的现金支票,杨家诚解释这是赌钱收益,但控方质疑为何要分开4张支票发出,又指根据出入境纪录,杨家诚当时根本不在澳门;杨家诚回应称,他毋须身处澳门,也能联络澳博取支票,而当时他是向4名不同的迭码仔取支票,并分开付佣金。聆讯今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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