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爆炸案”追踪
京华时报(
微博)讯 冀中星在广东东莞被殴打致残案已于今年9月份在东莞市公安局厚街分局刑事立案。昨天下午,厚街公安分局一负责人确认该消息,并称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今年10月15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冀中星“7·20”首都机场爆炸案宣判,冀中星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认为判刑过重,10月16日,冀中星在上诉状及起诉状上签字,委托其律师刘晓原向北京市三中院递交《刑事上诉状》,请求二审法院查明自己是故意实施爆炸、还是过失引发爆炸的事实,并委托其辩护律师刘晓原继续向广东方面诉求其被打致残问题的解决。
10月17日,刘晓原将该案上诉状交给朝阳法院,由朝阳法院递送至北京市三中院。10月18日,刘晓原到广州市中级法院,诉请广东省公安厅公开冀中星被殴打致残案的复查结论。
昨天上午,刘晓原到东莞市中级法院,起诉东莞市政府未公开对该事件的调查。在报送领导审批后,东莞市中院表示将于7日内答复是否立案。
随后,刘晓原到东莞市公安局,询问该局对冀中星投诉的被殴打致残案复查情况,这才获知该案在今年9月份已由东莞市公安局厚街分局刑事立案。随后,刘晓原赶至厚街公安分局,进一步确认了该消息。
昨天下午,东莞市公安局厚街分局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了此事,并称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刘晓原称,因会见冀中星很困难,目前尚未告诉他这一消息,“我还在回京路上,一到京就会给冀中星的哥哥打电话,告诉他家人这一消息。”
相关案情
冀中星反映,2005年6月28日晚,他开摩的送一名客人,在经过东莞市厚街镇新塘村治安队门口时,遭到新塘村治安队队员殴打,脊椎被棍砸至粉碎性骨折、下肢瘫痪。
此后8年来,冀中星通过上访、诉讼及在道路上燃放鞭炮等多种方式,向广东省东莞市政府等部门反映诉求,但一直未得到解决。
为表达诉求,冀中星利用鞭炮内未燃烧的火药制成一爆炸装置,于今年7月20日下午抵达首都机场T3航站楼2层国际到达B出口处。手中炸药爆炸后,冀中星左手炸伤遭截肢。
今年10月15日,冀中星因爆炸罪被朝阳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