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9月3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岛内一名33岁张姓男子去年9月在网路聊天室认识13岁少女,对方称可援交,两人交易两次,一审法官判张男徒刑7月,他认为判太重上诉,2审法官驳回上诉,但判缓刑2年,需付公库5万元。
判决书指出,33岁张姓男子去年9月,在网路聊天室认识13岁少女,对方称可援交,双方约在台中市一家旅馆性交易,办完事后,张男给少女3千元。
隔月,张又找上少女要交易,少女为壮胆,找2名年龄相近女性朋友一起赴约。3名少女先到旅馆房间,2名少女躲衣橱,张之后才抵达,张与少女在房内性交易时,另2名少女都躲在衣橱内不动声色。
少女母亲获知后报警,张坦承找少女援交,另2名躲衣橱少女作证,还画出旅馆房间内配置图,证实她们没说谎。
一审法官判张男徒刑7月,他认为判太重上诉,2审法官驳回上诉,但让他缓刑,法官说,张男未婚,从事基层劳力工作,少有机会与异性互动,不知找正常管道纾解欲望,一时失虑才犯案,缓刑让他有自新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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