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薄熙来案庭审现场。新华社发
昨天上午,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继续开庭审理。昨天下午1点04分,经过近5天的公开开庭审理,审判长、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旭光宣布,合议庭审结束,合议庭将在休庭后依法评议,择期宣判。
薄熙来案日程
7月25日
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由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
8月14日
合议庭组织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召开庭前会议,就案件的管辖、回避、公开审理、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调取新的证据、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8月18日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就公开开庭审理案件的时间、地点发布公告,并向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分别送达了开庭传票和出庭通知。
8月22日
上午8时43分,审判长宣布薄熙来案开庭审理。公诉人指控被告人薄熙来涉嫌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三项罪名,被告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了陈述,公诉人、辩护人分别讯(询)问了被告人。
法庭辩论
>>被告人
薄熙来自辩90分钟
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宣读了公诉意见书,被告人薄熙来作了90分钟的自行辩护,辩护人发表了辩护意见。控辩双方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发表意见。
被告人薄熙来在辩论中仍以“不知情”“与自己无关”“证人证言不合情理”等否认起诉指控。辩护人从被告人的犯罪动机、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取证过程合法性等角度发表了辩护意见。审判长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
>>公诉人
罪行极重拒不认罪必须严惩
公诉人指出,经当庭举证和质证,充分证明了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熙来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人强调,犯罪事实是客观的,并不随被告人的主观意志而转移;认定犯罪事实,是以全案证据为依据,妄图否认、推翻客观存在的犯罪事实,都是无济于事的。公诉人向法庭提出,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国家法律,被告人罪行极其严重,又拒不认罪,不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必须依法从严惩处。
发布
案件宣判时间另行公告
辩论终结后,法庭保证被告人充分行使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薄熙来作了最后陈述。随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庭审结束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表示,法院将认真、全面审查案件证据材料,充分考虑控辩双方意见,根据事实和法律,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后作出判决,宣判时间另行公告。案件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薄熙来情绪稳定。被告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以及各界群众等100余人全程旁听了庭审。
庭审回放
王立军等多人出庭作证
8月22日,上午8时43分,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一审于昨天下午结束,将择期宣判。
从22日起至昨天,在近5天的庭审中,徐明、王正刚、王立军(已判刑)等证人出庭作证,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出庭作证的证人进行了交叉询问。公诉人宣读了法国人德维尔、张晓军(已判刑)等相关证人证言,当庭播放了侦查机关询问证人薄谷开来(已判刑)、唐肖林的同步录音录像、涉案房产幻灯片等视听资料,并向法庭出示了有关物证照片、相关书证以及被告人薄熙来的供述和亲笔供词。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询问了证人,并就相关事实和证据发表了质证意见。被告人薄熙来对指控的主要事实,多以“与我无关”“印象模糊”等进行辩解,不承认指控,但没有提出否定指控事实的证据。辩护人就证人证言的真实性、相关证据的合法性等发表了质证意见。公诉人对此作出回应,明确提出检察机关向法庭提交的相关证据,来源清楚、提取合法、内容真实,结合全案证据,足以认定被告人构成犯罪。
旁听反应
案件审理保证了被告人权利
旁听人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院长刘炳君说,案件从起诉送达、开庭公告和公开审理的全过程来看,很好地体现了司法审判公开公正的原则。庭审全过程严格遵循法律程序进行,公诉意见、辩护意见和被告人辩解都得到了充分表达,法庭辩论是充分的、全面的。关键证人出庭作证、接受质证,这对保证案件公正审理,防止庭审流于形式起到了重要作用。案件审理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审判公开、程序公正,特别是通过微博及时向社会发布庭审情况,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长足进步。
薄熙来律师
会见薄20余次庭审过程体现控辩平等原则
经薄熙来本人同意聘请的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会见被告人多达20余次。薄熙来的辩护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贵方、王兆峰,在庭审结束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据我们了解,在本案侦查阶段,被告人家属代为聘请了包括我们在内的多名律师。最后,经被告人本人选择确认,聘请我们两人担任他的辩护人。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则由被告人直接确认继续聘请我们担任他的辩护人,出庭为他进行辩护。
李贵方说,我们依法查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复制了相关证据,并多次会见被告人,就辩护思路等与薄熙来充分交换了意见。法庭上,我们依据事实和法律为薄熙来辩护,依法维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在这几天的庭审中,我们主要是围绕公诉人指控的罪名和相关诉讼程序,进行辩护。特别是对被告人和我们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的一些问题,我们依据事实和法律充分发表了辩护意见。庭审体现了控辩平等原则,对被告人的自我辩解、陈述以及辩护人的发问、质证、辩论等辩护权利给予了尊重和保障。对律师而言,为涉嫌犯罪的高官辩护和为普通人辩护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要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辩护,从而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据了解,在案件侦查阶段,办案人员调查了97名相关当事人和知情人员,掌握了大量证据,并依法告知薄熙来有权委托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公诉人提讯了被告人,既注意收集有罪供述,也对其合理辩解依法研究认定。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安排专人为辩护人查阅案卷提供了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