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22日 据济南中院官方微博消息,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案,于今天上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开庭不久,薄熙来就获准坐下。
【庭审现场】
被告人:我希望法官能够合理地公正地来审判,按照我国法律的程序来审判这个问题。
审判长:被告人你的意见本庭已听明白,法院会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好审判权,依法审判好你的案件。
审判长:被告人薄熙来,现在你可以坐下。
审判长:鉴于本案指控的事实较为复杂,法庭将分别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主体身份、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以及本案案发和涉案款物扣押冻结情况这五个方面的案件事实进行调查。
首先就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主体身份的事实进行法庭调查。被告人薄熙来,你可以对起诉指控的有关你主体身份的事实进行陈述。如果你对这部分事实没有异议,也可以不陈述。你是否需要向法庭陈述?
被告人:我是具体案件一个一个地讲。
审判长:现在第一部分审理你的起诉书指控中涉及你当时担任的职务的情况。也就是如果起诉涉及的相关职务都是属实的,你不用发表意见。
被告人:我所担任的职务都属实。我的身份没有问题,检察机关对于我身份的认定,我相信他们。
审判长:公诉人及辩护人有无讯问、询问的?
公诉人:被告人对主体身份无异议,我方不再讯问。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需要向被告人发问?
辩护人:没有发问的。
审判长:下面由公诉人举证。在举证前,请对证据的来源以及所要证明的问题作简要的说明。对于庭前会议中,控辩双方没有异议的证据,可以简化出示,仅说明证据的名称和所要证明的事实即可。
公诉人: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熙来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是根据大量的证据得出的结论。在法庭审理中,公诉人将按指控犯罪、证明犯罪的要求将证据分组向法庭出示,这些证据均由检察机关依法取得,在庭前公诉人依法对证据进行了认真地审查,确认合法有效。鉴于庭前会议已经对取证程序的合法性等进行了研究确认,公诉人在出示证据时,将不再对每份证据的取证程序进行详细地说明,请合议庭准许。
审判长:可以。如果被告人、辩护人对某一份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存有异议,可以在质证时直接发表意见。公诉人可以举证。
公诉人:起诉书指控薄熙来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均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公诉人首先就薄熙来的身份、职务任职情况,向法庭出示有关薄熙来主体身份方面的证据。审判长,关于被告人主体身份、任职情况的证据向法庭出示完毕。
审判长:被告人薄熙来对公诉人出示的上述证据是否有异议?
被告人:没有异议。我认为都是客观真实的。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异议?
辩护人:没有异议。
济南中院正通过其在人民微博的官方微博播报案件审理情况。
8时43分,审判长、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旭光敲响法槌,宣布开庭。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起诉书指控:1999年至2012年间,薄熙来利用担任大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大连市委书记、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商务部部长等职务便利,接受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唐肖林(另案处理)、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明(另案处理)的请托,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申请进口汽车配额、申报石化项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妻薄谷开来、其子薄瓜瓜收受上述二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79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2002年,薄熙来担任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大连市人民政府公款人民币500万元,数额巨大;2012年1月至2月,薄熙来作为中共重庆市委书记,在有关人员揭发薄谷开来涉嫌故意杀人及时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立军叛逃前后,违反规定实施了阻碍对薄谷开来涉嫌故意杀人案重新调查、批准对外发布王立军接受“休假式治疗”的虚假消息等一系列滥用职权行为,其行为是导致上述案件不能及时依法查处和王立军叛逃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并造成了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公诉人认为,对薄熙来应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审判长主持下,被告人薄熙来对起诉书指控的受贿犯罪事实进行了陈述,并否认了指控。法庭就起诉指控薄熙来受贿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人、辩护人分别讯(询)问了被告人,并对出庭作证的证人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明进行了交叉询问。
公诉人当庭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询问证人同步录音录像等有关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质证。法庭对薄熙来当庭提出的所有发言申请均予以准许。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充分发表了意见。
被告人薄熙来在庭审过程中情绪稳定,身体状况正常。法庭旁听秩序井然。
下午6时许,审判长宣布休庭,23日继续开庭审理。
庭审期间,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对庭审情况及时作了播报。22日上午和下午休庭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向媒体通报了庭审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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