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9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一男子自称喜欢拍男性裸照,一天内在泳池更衣室偷拍了176张男性裸照,他8日承认一项有违公德行为罪。辩方求情称,被告自青少年阶段已有同性恋取向,但父母并不知情。
根据控方案情,32岁被告林祖荣于今年2月1日晚上9时身处九龙公园游泳池更衣室内。有事主更衣时,发现被告用衣服遮掩相机,并不断拍照,此时忽然有人高呼:“你拍什么?”被告拔足狂奔,事主立即追截,被告终被逮住,泳池职员上前了解事件后报警。警员到场拘捕被告,被告警诫下承认他喜欢拍男性裸照。
辩方求情称,被告现时单身,他的兴趣是拍照。事发时被告把相机调校至快速拍摄模式,因此拍摄了大量男性裸照。辩方续称,希望裁判官给被告机会,让他接受心理辅导。裁判官把案件押后至8月21日判刑,其间被告还押,以索取背景、心理及社会服务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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