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屏东陈姓男初中生上音乐课时因未带直笛,遭陈姓男代课老师于课后单独留在教室要求罚写课文,不然就要一起看A片,事后还不断传短信骚扰,陈姓学生母亲一状告上法院,法院判决老师必需赔偿学生1万元(新台币,下同)精神抚慰金,学校将代课的陈师停职处分。
陈师否认并解释说,当天是学生表示直笛遗失,没有带来学校才会要求罚写课文,另担心伤害其自尊,为此将他独自留在教室,曾表达愿意将直笛借给学生练习,为方便拿直笛相互留电话号码,根本没有任何性骚扰行为。
或许早就料到老师会一概否认,陈姓学生拿出两人互传几十封短信,还有20多分钟对话录音文件,简讯内容显示,学生说:“那么多人没带直笛,为何只处罚我?” 老师说:“我有方案要跟你讨论,是你自己不要的啊?”学生说:“什么方案?答应和你一起看A片喔?”老师说:“我要用说的!”
接着学生电话便响起,老师随即说出:“你要看喔?”“看好玩而已”,言谈间虽然没有明显透露心意,但却处处充满性暗示意味。
陈姓学生为了套话,一直顺着老师话题绕,心理却觉得恶心,整个谈话过程超过20多分钟。
屏东地院承审法官勘验证据后认为,如果单纯借直笛给学生练习,不致于要互传短信数十则或长时间电话对谈,而面对学生企图套话,陈师应该立刻澄清或纠正,他非但没有,语气也没感到惊讶,否则就不会出现如此突兀对话内容。
因此认为此举确实已达性骚扰意图,审酌后判决老师必需赔偿学生1万元精神抚慰金,家长更要求老师必须登报道歉,但法官考虑公开登报如不公开被害人姓名,无法让大众知道道歉对象而达不到效果,考虑或许会对学生造成二次伤害,所以认为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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