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凌晨,由成都经停武汉飞往晋江的MF8448航班上,因飞机颠簸,乘务员不小心将可乐洒在一名女乘客身上,女乘客提出索赔3000元的要求,并在到达武汉后拒下飞机。后经警方登机协调,航空公司赔偿1000元,本已晚点的飞机再次耽误20分钟后起飞。
昨天凌晨1点左右,武汉天河机场公安局航站楼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称飞机上有名女乘客因衣服被乘务员不小心弄脏,要求赔偿3000元,否则拒下飞机。
民警登上飞机后了解到,当时在武汉下的乘客已经下完了,剩余的飞晋江的乘客等待着下一段航行。在登机口,从武汉登机前往晋江的乘客正在焦急等待。
而在飞机头等舱中,机组人员围着一40多岁女乘客不停道歉,并协商赔偿事宜。
不肯下飞机的殷女士是四川德阳人,44岁,因飞机飞行颠簸,乘务员在给旅客倒水时,不小心将一杯可乐洒在尹女士头上,淋湿了殷女士的部分衣服,乘务员立即向旅客道歉,并将殷女士升级到头等舱,将她的衣服清洗烘干,请求殷女士原谅。这一说法也得到了机上其他乘客的认可。
但是,殷女士称自己的衣服有污损,没有清洗干净,衣服是名牌,价格很贵,而且可乐还淋湿了自己的名牌文胸,要求共计赔偿3000元。
本来飞机到达武汉后,已晚点一个多小时,航空公司工作人员请殷女士下机协商赔偿事宜,以免影响下一段旅客的飞行,但是殷女士坚持说:“反正已经是晚了的,必须在飞机上给一个说法。”
出警民警了解情况后告诉殷女士:“您有权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警方也会帮您协调,但是考虑到外面还有30多名旅客等待登机,且飞机上还有抱婴儿的旅客,请您下飞机大家一起解决”。同时,公安民警向殷女士宣传法律:“强占航空器是违法行为,如果不听劝阻,公安机关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殷女士这才走下飞机。航空公司工作人员提出跟殷女士买一件一模一样的新衣服赔偿,殷女士称这个衣服已经买不到了,工作人员要殷女士提供衣服发票,按照发票上的价款赔偿,殷女士称发票已经丢失。
后在公安民警的调解下,航空公司工作人员赔偿殷女士衣物污损款1000元人民币。
该航班本应1点50起飞,因该女子谈判,再次延迟起飞了20分钟,于2点10分起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