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桩合同纠纷案的多份法律文书显示:7年前,一名山西年轻人以自己的两个身份证,在东城区和平里花近1.3亿元买下锦鸿阁小区B座的109套房子。
109套房子的出资人是他父亲杨三俊——曾是山西洪洞县的煤矿主。开发商称,他出资以儿子名义买房是不想太显眼。如今,这109套房子已经升值4倍。
案中内幕
7年前近1.3亿买房109套
数日前,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由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移交到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二审审理。
原告杨文婷称,2006年至2007年,他与北京金政房地产公司签约买房,且已收房多年,但至今金政房地产公司不肯与他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也不协助办理产权证,为此起诉,要求确认买卖关系有效。
经过审理,朝阳区法院一审判决杨文婷胜诉,金政房地产公司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涉案房产是锦鸿阁小区B座一层、二层的11套商业用房。但案件材料显示,杨文婷在锦鸿阁B座买的房产共有109套,相当于多半栋楼。金政房地产公司称,杨文婷买房时,支付的总金额为12867.6267万元。
开发商“揭发”购买者有俩身份证
庭审过程中,金政房地产公司向法官“揭发”称,杨文婷曾先后以不同的身份证就同一标的房产起诉,身份存疑。
记者随后调查发现,围绕着11套商业用房,杨文婷和金政房地产公司打了几年官司,官司在朝阳区法院和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之间折腾过几个来回。
在两家法院作出的至少5份法律文书中,杨文婷的出生年份分别显示为1986年和1989年,具体的月份和日期也不一样。
如果后一身份是真实的,杨文婷2006年以近1.3亿元巨资买房时,只有17岁。
买房过程
买主父亲实际决策并出资
围绕着这109套房子,开发商金政房地产公司和代理销售商北京百富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之间几年前也打过官司。
代理销售商为了证明109套房产是自己的销售业绩、应当获得销售提成,开发商为了证明房子是自己独立售出与代理销售商无关,各向法官提交了大量证据。通过了解案情,记者梳理出109套房产的销售过程。
杨文婷,男性,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人。他的父亲杨三俊,是109套房产真正的出资人和决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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