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3.13 晴周三万柏林区检察院
陈说自己如果不喝酒,也许就没那个胆子去抢劫,可惜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男子姓陈,今年38岁,山西长子县人。2009年后,陈开始在太原打工。
今年1月24日下午,闲来无事的陈,在省城和平南路下元村口一家麻将馆看人玩牌。牌馆老板知道陈好喝酒,便倒了一大杯白酒给他。这一杯白酒下肚,让好喝酒却酒量不济的陈,有了醉意。
下午6时,喝过酒的陈出了麻将馆,独自步行向西走。经过小井峪村口的铁道桥时,陈远远看到一个单身女子向自己走来。“我当时喝了点酒,脑子就有点犯浑了。”陈说,自己见女子独自一人,便动起了歪脑筋。在迎面拦住女子后,陈用左手搂住其脖子,右手从上衣兜内摸出一把匕首,顶在了女子胸前。“不许喊!赶紧把钱掏出来!”陈低声威胁。惊慌失措的被劫女子,掏出一把零钱和一部手机。陈一见自己有收获,也不看抢了多少钱,拔腿就跑。
事发后,陈说自己特别后悔。女子给自己的一把零钱,全是一块的,陈一数,才十几块。他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卖手机上,结果收手机的人也嫌机子不好,都不愿意要。陈费了半天嘴皮子,对方才甩给了他5块钱。今年3月2日,陈被警方抓获。因涉嫌抢劫,陈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