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电影《人在囧途》片方华旗公司状告《人再囧途之泰囧》片方光线传媒及导演徐峥,引发坊间热议。前日光线传媒回应称“华旗属恶意攻击,保留起诉权利”,华旗则称徐峥拿走大纲私自立项。昨日,记者联系上《人在囧途》制片人张天舒,并采访了律师王新宁,对该案件进行解析。
华旗说法:忍无可忍
为什么不在《泰囧》上映时提出诉讼,要时隔这么久才提出?面对网友的议论,华旗公司回应称,“两个多月时间对知识产权案件的材料准备,是非常紧张的,所以到现在才提起诉讼”。至于“分一杯羹”的质疑,华旗则表示,“光线宣布将拍《泰囧》续集断送华旗拍《人在囧途》续集的一切商机,不为票房‘分羹’,只因忍无可忍。”
“对于光线称华旗‘恶意攻击、保留起诉权利’的说法,我们没有最新回应”,张天舒表示,“一切按照法律程序走”。看来,华旗铁了心要在法庭上动真格。
律师观点:赔偿难实现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王新宁一直在关注这起争端。王律师分析,华旗公司诉求主要集中在三点:1.光线传媒采用了华旗公司《人在囧途》的特有名称;2.光线传媒涉嫌虚假宣传。3.《泰囧》与《人在囧途》在情节上相似。但是就目前的证据看来,王律师认为1、2点诉求有一定道理。至于第3点,华旗公司的证据并不充分。
王律师也强调,华旗公司就算胜诉也很难拿到传言中的1亿赔偿。“赔偿1亿需要证据,这很难具体化。如果没有相应证据,那么就要法院使用自由裁量权,即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判断赔偿金额,王律师表示:“这个赔偿有可能一分钱都没有,只是赔礼道歉,停止行为,消除影响,也有可能赔偿一些,但数额不会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