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 索
  • 新闻资讯
  • 活动预告
  • 售让求购
  • 美食亚城
  • 成长教育
  • 企业黄页
  • 男人女人
  • 生活杂谈
  • 摄影摄像
  • 诗歌文学
  • 谈天说地
  • 医疗保健
  • 招聘求职
  • 亚城论坛
  • 房产租售
  • 打折降价
  • 文体娱乐
  • 热点杂谈
  • 健康养生
  • 保险园地
  • 旅游休闲
  • 园艺之乐
  • 亚城社团
台湾男子要求3名幼女“代母尽闺房义务”获重刑
热点杂谈 | 2013年01月03日 05:56 / 作者:没有名字可以不
缩小字体 放大字体 0

中新网1月3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彰化1名男子在妻死后,要3名年幼女儿“代母尽闺房义务”,陆续猥亵性侵女儿,双胞胎女儿原本隐忍不敢说,获知妹妹也被性侵后,鼓起勇气提告,双胞胎姊姊表示:“小时候以为可以原谅爸爸,但长大后知道伤害很大,不是说忘记就能忘记”,台中高分院依对未满14岁女子性交罪,判父亲徒刑11年6月。

判决书指出,男子独力照顾3名女儿,8年前在住处陆续性侵女儿,女儿分别是12岁双胞胎和3岁小女儿。他先找上双胞胎女儿,还向女儿说,她们要替母亲尽闺房义务,满足他性欲。双胞胎女儿后来外出就学,他又性侵小女儿。2年前,小女儿出现异常行为,作业造句也常提“爸爸死了”,老师查觉异常,双胞胎姊妹和妹妹的导师恳谈,决定说出父亲兽行。

彰化地院一审判他徒刑8年2月,检察官认为太轻上诉,这名父亲认为判太重也上诉,强调很疼女儿,无奈铸下大错,希望能判轻一点。

双胞胎女儿请法官代她们问父亲“你怎么会对我们做这样的事?”父亲曾说要体谅他,因为没有妻子,女儿要帮忙尽闺房责任,她说,父亲后来再婚有新妻子,还是对姊妹们性侵。

“万万没想到,妹妹也受害,你一句对不起,好像没事,我们却活得那么辛苦”,二审法官也认为男子的犯行,严重伤害3名女儿身心,事后已难以弥补,改判他重刑。

  • 最新评论
  • 更多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如果您现在使用手机,请将这个二维码存入相册,再打开微信,扫一扫,点击相册。
楼主 | 站龄:0年
没有名字可以不 [站内短信]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网条款 | 赞助我们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 2007-2014 atlanta168.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