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州長布朗21日簽署一項法案後,將部分家庭自製食品在地方小店或農夫市場出售時無需再擔心法律問題。又稱為家庭自製食品法(Homemade Food Act)的AB1616號提案將解除家庭廚房食品出售的相關限制,並加強家庭自製食品的衛生和標示規定。但這項法案不適用肉類、奶類等易腐壞食品。布朗21日以聲明表示,這是讓民眾更容易在加州經營生意的法案之一。洛杉磯選出的民主黨州眾議員蓋托 (Mike Gatto)說,愈來愈多人在自家廚房烘焙、烹煮或醃製食物出售來創業,因此他提出這項法案。他舉出一案件,一名洛杉磯男子每星期在後院烘製麵包出售,卻遭衛生當局制止。本法案將就申請許可、清潔標準和處理食物的訓練設定標準,各縣衛生局有權檢查家庭廚房、拍照、採樣或收集其他相關證據。贊成者認為,這項法案有助於家庭自製食品成為主流,也可幫助加州居民增加收入。全美目前已有30個州有類似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