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在纽约走到家附近时,一男子在对面马路跟着,等我到家门在开门时,他走过来,请我帮他按楼上某人的电铃,说他刚试过,好像坏了,我就帮他按按看,然后来他拿出刀子,要我把钱交给他,我吓了一跳,我把包内钱一共14元给了他,接着,他要我转身开第2道门,我紧张的慢慢的开,边想他这个王八蛋到底还要做什么?幸好他跟我说声谢谢就跑掉了,感谢上帝!
回到房间,我心慌意乱,问朋友该不该报警?(怕被报复)朋友说去报警,我就报了警,警察来了,收集了资料,问我此人幾岁,身高,肤色,头发色,眼睛颜色,特徵等,我记得眉毛几乎是连在一起的,头发是卷的(他带了帽子)可看到耳旁一点头发,完事。第二天侦探来了,带了幾张相片让我認,我指認了他的相片告诉侦探。他说:这个人是偷车惯犯,母亲吸毒。我问他我会不会被报复?他说: 妳已经認得他了,他不会再来了,我放心了。(犯人是波多黎哥人)
隔一两礼拜我到了法庭上台解释一切,有约20位来做Jury Duty(陪审团)的男女在做裁判,最后,他被判做牢2个礼拜。
当他出獄后,一次被我碰到,他看到我,便躲在他母亲背后。(16 岁)我给了他一白眼。(盯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