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两年前给孩子建立好了。 当时写了一篇记录,贴到这里来和大家交流。
看到博友为孩子建立生前信托,无独有偶,我们也才请了律师给建立了家庭生前信托基金 (Family living trust)。提起Trust Fund(信托基金)来,往往人们认为那是有钱人的事,实际上普通的工薪阶层家庭也有这个必要。主要的好处有几方面。
第一,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人生无常,万一我们夫妻二人都发生不测,那我们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就是头等大事。如果没有我们指定,孩子会暂时由法庭指定人抚养,直到抚养人被进一步确定。我不能想象法庭会指定什么人暂时抚养我的孩子,也不能想象最后抚养权会判给谁。我们建立生前信托,把抚养人确定下来,(候补抚养人也确定下来),这样万一出事,孩子立刻按照我们的意愿有人长期照管。
第二,避免我们有限的遗产被花在没有必要的地方。 如果没有生前信托,孩子没有成年,法庭(probate court)会指定专业人士和律师来处理一切,冗长的手续,昂贵的法庭和律师费用都要从我们的遗产里边扣除。万一有任何异议,更是打不完的官司。这种费用有可能要很多年持续下去,直到孩子成年。那么到那时候,恐怕孩子什么都拿不到,早被律师和各种其他费用搞光了。我们律师看了我们以前的简单遗属说:"Given the ages of your children, you are looking at MANY years of probate court. These simple wills are an accident waiting to happen." (鉴于你们孩子幼小的年龄,你们将面对很多年的法律程序。你们原来的简单遗嘱是一个没有发生的大事故。) 有了生前信托,不会有任何人有任何异议,我们也已经指定了遗产执行人和基金管理人(以及候补执行人和管理人),不用法庭不用律师,最大限度保证孩子能够拿到他们应得的遗产。
第三,尽量减少遗产税。就今年的法律来讲,一百万美元以下的遗产不用交税。 听起来很多,一般认为自己的遗产到不了一百万美元。但是让我们震惊的一个重要信息是,生命保险金按遗产计算。 夫妻二人生命保险超出一百万的我想大有人在。所以不得不给孩子考虑税的问题。 联邦遗产税是吓死人的,基本上就是一个杀富济贫。而且法律年年有可能变化,很可能以后就不是一百万以下不交税了。 夫妻二人各自建立一个生前信托,如果建的得当,可以有效减少很多遗产税风险,给孩子争取最大利益。
第四,决定孩子以什么样的方式得到遗产。我记得我刚来美国时在餐馆打工,有一个21岁的美国小女孩和我一起端盘子当服务员。后来和她熟了聊天才知道,原来她父母在她15岁时突然去世,给她留下大笔生命保险,但没有建立生前信托。法庭指定人给她管理了3年所有的钱,一到她18岁生日,一大笔钱就转入这个女孩名下,由她自由支配。从18岁到21岁,她和她的几个男友把所有遗产花光光,21岁时,这个女孩一无所有,和我一起在餐馆打工。 18岁还是孩子,周围的人也很容易利用她,她父母在天之灵该是多么痛心啊。 生前信托基金可以有很明确的条款,孩子在未成年时什么情况可以用遗产里边的钱,然后剩下的分多少次在什么年龄段给他,等等。
第五,医疗生前嘱托 (health care proxy)。如果在没有希望生还的植物人情况下,或者自己因病完全不能表达自己意愿的情况下,生前嘱托就是一个很重要的文件。自己的意愿,要什么程度的治疗,可以在生前嘱托里写清楚,保证自己按自己的意愿被治疗。自己要不要靠机器和人工方法活着,谁有权说拔管还是不拔管。想起来很发怵,但就怕万一。
我们中国人忌讳说身后的事,自己年富力强时也不愿意想此事。但我认为这是对幼小的孩子负责,对自己负责的事情。博友福多多在博克里说 : "我们不仅要关爱孩子的吃饱穿暖,各种教育,也要尽力为孩子将来的利益做好规划和保障.这是个意识形态的问题.即使在国内个人信托不普及的情况下,做父母的也想好好讨论一下万一发生什么,自己的孩子要交给谁来养? 生命有时很脆弱,它教会我们要未雨绸繆。" 实在太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