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 索
  • 新闻资讯
  • 活动预告
  • 售让求购
  • 美食亚城
  • 成长教育
  • 企业黄页
  • 男人女人
  • 生活杂谈
  • 摄影摄像
  • 诗歌文学
  • 谈天说地
  • 医疗保健
  • 招聘求职
  • 亚城论坛
  • 房产租售
  • 打折降价
  • 文体娱乐
  • 热点杂谈
  • 健康养生
  • 保险园地
  • 旅游休闲
  • 园艺之乐
  • 亚城社团
杂志社长招聘女孩后诱骗强奸被判7年
热点杂谈 | 2012年07月02日 04:15 / 作者:没有名字可以不
缩小字体 放大字体 0
本报讯中国中小企业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社长胡某以招聘为名结识女孩,又以参观员工宿舍为名将女孩带回家中强奸。昨天记者获悉,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7年。   47岁的胡某,出生在湖南省溆浦县,拥有大学文化,是中国中小企业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社长。
  据法院认定,2011年5月中旬,胡某以单位招聘员工为由认识了23岁的女孩小红(化名)。同年6月3日,胡某与小红相约见面,并于当晚以邀请小红参观自己单位员工公寓为名,将小红诱至海淀区某暂住地,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并造成小红身体挫伤。3天后胡某被抓获。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已经构成强奸罪,念他是初犯,因而从轻判处有期徒刑7年。宣判后,胡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
  • 最新评论
  • 更多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如果您现在使用手机,请将这个二维码存入相册,再打开微信,扫一扫,点击相册。
楼主 | 站龄:0年
没有名字可以不 [站内短信]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网条款 | 赞助我们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 2007-2014 atlanta168.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