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备受关注的“湖南高校职称评委开房收钱”一事有了最新进展,涉案的湖南警察学院教授刘一兵因涉嫌违法已移送司法机关。据其同事透露,高校职称评委收钱不是什么秘密,也并非个别现象。刘一兵一入这个“圈子”,可能身不由己。(5月25日《北京晨报》)
评职称,本是件严肃的事,也是必须要讲究公平公正的事,可身为评委,竟然利用手中的权力谋私,实在令人不堪入目。
“开房收钱”和“明码标价”,肆无忌惮到了何种程度,对于这样的评委,如果不以法律严惩,还如何对得住那些参评的教师?如何对得住“教授”这两个字?然而,比“开房收钱”可怕的是,竟然有人认为,刘一兵被抓是运气不好,撞在枪口上了;还说,入这个“圈子”,可能身不由己。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体现的是一种无奈。但“开房收钱”算什么“身不由己”?我们不否认“身不由己”的无奈,但这却是被动的。而“开房收钱”,则完全是主动的。你看刘一兵何等无耻:在新天宾馆开了套间并广而告之,一时门庭若市。甚至楼层服务员只要遇到打听2408房间的,便会说:“你是要评职称吧?”收钱收得如此明目张胆,哪里有“身不由己”的影子?
据说,这几年,高校职称评委收钱不是什么秘密,也并非个别现象。这或许是事实,但别人收钱,却不能成为刘一兵收钱的理由。身为教授,难道不知道受贿是违法的事?难道不知道收了人家的钱,就无法在评审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
令人痛心的是,本该是对刘一兵的行为感到气愤,进而形成一种同仇敌忾的态势,可竟然百般为其开脱,说什么刘一兵这些年工作上兢兢业业,生活上规规矩矩,在学院口碑一直很好。而收钱是因为“不幸”成为评委。似乎刘一兵犯罪是由于当上了评委的缘故。恐怕刘一兵早就有了腐败的念头,只是没有找到机会罢了。幸亏刘一兵不是大官,否则老百姓早遭殃了。
“身不由己”说比“开房收钱”更可怕,对其最好的“教育”是,让一切收钱者都受到法律的惩罚。既然高校职称评委收钱不是个别现象,那就从刘一兵身上打开缺口,看看有多少评委收了钱?将收钱的评委绳之以法,看看还有多少评委还敢“身不由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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