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友,其母家中发现老鼠,知我爱猫,欲借猫捕鼠。我笑:“猫到新家,要过些日子才能适应环境。借猫过去,令堂还需准备猫食猫厕所,动静不小。不如拿点猫尿过的猫砂过去,一样能把老鼠吓跑。”朋友乐了:“我以为,只要猫一到我妈家,立马就开工捉老鼠,捉完走猫。”友遵嘱带了两块猫尿过的结团砂过去,当晚,在她母亲家猖狂不已的老鼠就没了动静,跑了!
人们常把警察和小偷的关系比作猫和老鼠,有的人民警察却像不捉老鼠的懒猫,只会威吓善良百姓,对“鼠类”却束手无策。更有甚者,还有少数警察与歹徒沆瀣一气、猫鼠一窝,充当“鼠辈”的保护伞。
近日的一起社会新闻,就很值得人们深思。
5月8日,一巴西小伙在东莞街头抓小偷被打,围观者众,却无人帮忙。事后,市民反映说,小偷是团伙作案,了解内情的都不敢出手援助。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巴西小伙说:“有了这一次的经历,如果下回再碰上,也不敢再帮忙了”。
据媒体报道:“殴打老外的小偷团伙盘踞在海雅百货沿线已经好几年,这些小偷都随身带刀,整个团伙差不多有十来个人……这样的规模和格局,俨然是一帮武装到牙齿的''老鼠''”。
有读者质疑:既然当地警方能以最快速度把行凶的小偷抓捕归案。那么,这些高效神武的警察以前干什么去了?如果这次挨打的不是老外,结果又会如何?
每当出现见义勇为者孤军奋战的新闻事件,就有道德家出来谴责路人冷漠,浩叹世风日下,却鲜少有人探究这类事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对普通市民来说,见义勇为不是制度性的责任,他们不能替代国家暴力机器行使维护公平正义的基本责任。但是,如果一个地方的警察不能视维护公平正义为基本职责,放任黑恶势力长期残害百姓,没能维持好社会治安,令守法公民缺乏安全感,这种警察,不是渎职,便是黑恶势力的同伙。那些抱着“打工”思想、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的警察,以为靠一身“猫皮”就能吓退“鼠类”,不愿或不能动真格,与懒猫何异?那些与黑恶势力流合污狼狈为奸的警察,已然沦落为歹猫。这样的“懒猫”和“歹猫”,“老鼠”还会惧怕吗?这样的“懒猫”和“歹猫”,“主人”还有必要供养它们吗?
现代社会,很多家猫演变成了慰藉主人的伴侣动物,捕鼠职能已经退化。现实社会中的“猫”,还是应该以“捕鼠”为天职,惩治恶徒,除暴安良。令老鼠闻风丧胆望风而逃的猫,才是好猫。至于那些“懒猫”和“歹猫”,当有完善高效的法律予以制裁。唯此,社会上才不会“鼠害”成灾,百姓才能安居乐业。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如果您现在使用手机,请将这个二维码存入相册,再打开微信,扫一扫,点击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