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辽宁警方介绍,辽宁抚顺市望花区一名村主任唐某在任职期间,通过将土地重复承包给三人,获取承包费40万元并占为己有,并于2006年逃往韩国;2011年,警方向国际刑警组织申请对唐某发布红色通缉令;2012年4月29日,唐某在韩国落网。(5月11日东北新闻网)
看到“村主任诈骗40万元遭全球通缉”的报道,人们也许会觉得不以为然,甚至还会产生小题大做的感觉。因为与动辄成千上亿的外逃大贪相比,区区40万元的诈款、且仅仅是小小的一个村官,实在是小巫见大巫。
然而,透过“村主任诈骗40万元遭全球通缉”的案例,笔者却发现,这个小巫见大巫的“小巫”案例还是有大看点的。比如,“村主任诈骗40万元遭全球通缉”,显示出国家反腐败“零容忍”的大看点,因为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反腐败的问题上,党和政府是“抓大不放小”的,不管是大贪还是小贪,只要触犯了法律,构成了犯罪,都在惩处之列,“村主任诈骗40万元遭全球通缉”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当然,除了反腐败“零容忍”的大看点之外,“村主任诈骗40万元遭全球通缉”的案例也显示出我国在反腐败领域的国际合作更加紧密。这一点,不仅5月10日被移交中方的“金三角”大毒枭糯康落网是一个例子,开创了中老缅泰四国警方合作的先例。“村主任诈骗40万元遭全球通缉”,并最终由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抓捕潜逃他国的抚顺市诈骗村主任唐某,也是国际反腐合作的一个典型例子。
有道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村主任诈骗40万元遭全球通缉”,并最终由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抓捕潜逃他国的抚顺市诈骗村主任唐某的案例再一次证明,在党和政府联手各国织就的反腐天网面前,无论是大贪还是小贪,无论贪官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逃不过法律的严惩。而这又是“村主任诈骗40万元遭全球通缉”的更大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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