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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司法局回应3岁女童借厕被拒 称存重大隐患
热点杂谈 | 2012年04月04日 02:23 / 作者:没有名字可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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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那是办公区域,不是公共厕所,如果每个人走到那里都说肚子疼,借厕所用,就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什么厕所有这么重要?这间厕所就位于广州天河区法律服务大厅。最近,广州市民夏女士在送三岁女儿去上幼儿园的途中,女儿突然嚷着肚子痛,要上厕所。由于找不到公厕,夏女士便向附近的天河区法律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借用厕所,结果遭到工作人员的百般拒绝,最后,只好在隔壁的法律援助中心一私人办公室里解决了内急。随后夏女士将自己遭遇发上微博,广州市司法局官方微博也迅速的做出了上述回应。但随后又删帖表示道歉。

    纵横点评:一名三岁女童的如厕问题竟然能上升到重大的安全隐患,危言耸听的反常逻辑的背后,折射的其实是服务意识的缺失和淡薄。上个厕所尚且脸难看门难进,面向公众的法律服务能否真的为民服务难免会让人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微博可以轻易删除,傲慢可以马上低头,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服务理念要想真正扎下根来却并非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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