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0日讯 只因生意冷清,新绛卖影音的小贩动了售黄碟的歪主意,结果东窗事发。今天,新绛法院对外发布,因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告人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贾某在新绛经营一家影音门市部。2009年7、8月份,贾某通过电话联系,以每盘1至2元的价格,从河南省郑州市购进淫秽光盘480余张。后以6至8元的价格零售,以2.2元的价格批发销售,共售出淫秽光盘三四十张,从中牟利百余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在其经营的门市部内查获淫秽光盘450张。
法院认为,被告人贾某以牟利为目的贩卖淫秽光盘,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鉴于其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同时,由于其犯罪情结较轻,被告人确有悔罪表现,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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