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7日下午,一男一女携带2名小孩在广东电白县城水东人民路上裸体徒步行走,引发路人围观。此事在电白同乡论坛等社区网络上,也引起众多网友关注。据介绍,这对夫妻生育了三个孩子,最小的孩子因病住院,夫妻带着两个孩子裸奔的原因是他们欠医院1500元的治疗费,他们想通过这种方式来求助。警方下午4时接到群众报警后,派出民警及车辆,把在街道上裸体徒步的张某某一家人送返妇幼保健院,让其一家人穿上衣服后,与院方再协商住院治疗费事宜。在警方的协助下,电白妇幼保健院同意减免张某某小孩欠下的治疗费,并让张某某签字后接小孩回家。
如果这对夫妻自己裸奔街头为博得同情而减免孩子的医疗费,我认为还情有可原,但将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也拉上一起裸奔,这是用孩子的耻辱来绑架医疗部门和大众的同情心,这对孩子来说是不公平的。
孩子再小也有自己的人格和尊严,儿童阶段正是孩子建构自尊和安全感的阶段,父母在孩子心目中是捍卫自己权利和保护自己尊严的唯一保护者。被自己的父母强行用自己的裸体去博取他人的同情,这是孩子难以承受的奇耻大辱,让孩子陷入了彻底的无助,孩子失去了唯一捍卫自己尊严的保护者,意味着孩子对这个世界安全感的丧失!
看到两个孩子裸体走在大街上的背影,忍不住心痛,为他们的无助,也为他们的耻辱!我希望国家能够有相关的法律来惩罚这样的父母,这样的父母用这样的方式彻底摧毁了孩子的尊严和自信,在父母的逼迫下用裸奔博得同情会成为这两个孩子终身的梦魇!这样的法律能够保障将来的孩子再也不会被父母逼迫着用自己的裸体去解决父母的难题!
社会应该有另外的方式来救助陷入困境的这对夫妻,而不能够因为他们和孩子一起裸奔,不能够因为他们用了伤害孩子的行为,就减免他们的医疗费。
我理解这对夫妻的难处,也同情他们的遭遇,但我还是想说:为什么我们在生养孩子的时候,不多思虑一下我们养育的能力?我也明白国家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缺陷,但我还是要说:当我们明明知道自己恰恰处于国家医疗保障制度不完善的环境中,当我们知道我们无力改变社会,当我们明明知道我们的孩子会遭遇这样的环境,我们为什么在生养孩子之前不三思?我们有生养孩子的权利,我们更有给孩子提供正常生活保障的责任,我们不能够只行使权利而不对孩子和社会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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