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韶关讯 (记者龙成柳、卜瑜 通讯员汪次安)请朋友吃饭小酌本是好事,但韶关市民钟某芳宴请人喝酒后,其中一人却因饮酒过多酒精中毒死亡。前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该宗醉酒致人死亡案,维持原审法院判决死者的同桌酒友共同补偿死者亲属11500元的一审判决。  去年3月31日下午6时许,韶关市民钟某
作者:没有名字可以不 时间:2012年01月27日 02:41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