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沧州电 沧州市盐山县韩集镇一职员因挪用公款罪两年前被判刑。近日,有知情人士称,这名职员在服刑期间一直享受工资等待遇。对此,韩集镇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调查时称:“没有人通知我们停发他的工资,我们以前也从来没有遇到过类似情况,不清楚服刑人员停发工资的有关规定。”这名负责人又称:“只是多发了几个月,
作者:没有名字可以不 时间:2012年01月16日 00:50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