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取款机,是泸州某银行职工张莉(化名)的日常工作之一。然而,她却一次次将双手伸向自己管理的取款机,窃取里面的现金。从2006年到2010年这4年间,她一共从泸州城区10余台取款机上窃取人民币108万元,这些钱,大部分被她用于购买名贵衣服、钻戒项链等。日前,她因职务侵犯罪被泸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
时间:2011年11月13日 16:01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