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169楼, 没有人愿意回答他们的问题,他们认为“文化差异”是这里认为判决不公的人都认为性侵是小事,不应该受那么重的惩罚。这完全是污蔑。性侵应该受重罚。关键是老张性侵了吗?“文化差异”指的是母女对话中的“当然进去了”等等,在美国长大的6岁小孩应该不会有如此高深的性教育。
根据网上的说法,第一个律师不愿接这个案子是因为这种官司比较难,老张没有认罪,庭审结束后老张说的是“我没有做,但尊重判决”。正因为问题很多,才支持上诉,比如说女孩挣脱后为何不下楼,下楼以后衣服是否齐整。支持律师一家的人当然能回答,问题是他们的回答能说服得了人吗?
作者:168通讯员9 时间:2016年04月10日 00:43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