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关于在本市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依据该通知,依法招用外国人的单位,应在 为其办理就业证件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受境外雇主派遣到武汉工作的外国人,由境内工作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用人 单位和本人按规
时间:2012年08月20日 22:59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