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7月27日专电(记者 鲍晓菁)受到社会关注的“合肥少女遭毁容案”原告代理律师已于近日向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原告方要求被告赔偿116万元。   26日,原告律师李智贤在其微博上称:“在案件刑事阶段,由于法庭不予做后续治疗费用鉴定、限制律师出庭等,我方决定暂时撤回起诉。现在我
作者:没有名字可以不 时间:2012年07月27日 03:25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