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海都闽南版3月6日讯 “戴套算不算强奸?”昨天,晋江市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案子,被告人杨某锭借酒醉强行与女性发生关系,尽管他应受害女子的要求戴套了,但判决书说,其行为依然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晋江市晋贤律师事务所的林律师解释说,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关系,即构成强奸。戴套与否,
作者:没有名字可以不 时间:2012年03月07日 06:06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