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崇左2月23日电(林浩 赵立克) 广西大新县一居委会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楼房出租给他人使用,结果租房者的儿子在楼顶备用厕所玩耍时不慎溺水死亡,租房者怒将居委会告上法庭。2月23日上午,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宣判,判处被告居民委员会赔偿原告人民币3万元。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23日通报,2009年
作者:没有名字可以不 时间:2012年02月23日 04:35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