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称伪造公章系集体行为 专家认为单位利益并非阻却刑责理由 湖南省一家国有企业集体伪造公章,经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后认定系单位行为,不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决定不予立案,引发争议 法治周末记者 刘希平 发自湖南益阳 为达到少替职工缴纳社保资金的目的,地处湖南省益阳市的一央企下属国有企业,伪造了益阳
作者:没有名字可以不 时间:2012年02月08日 00:47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