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犯罪嫌疑人庞某、赫某、白某、张某利用陕北、山西地区民间存在配阴婚的陋习,在2011年冬季,先后流窜洛川、黄陵以及铜川耀州区、咸阳三原县、渭南大荔县等地,掘墓盗窃女尸,并连夜运回藏匿于家中。为使女尸能卖上高价,几人对尸体进行清洗处理后,再伪造医院的尸体出库档案,通过他人介绍,出售给延安延川县、榆林榆阳区、清涧县、神木县以及山西等地为他人配阴婚。4人共盗窃女尸10具,获赃款2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