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山西苯胺泄漏事故指挥部召开第三次新闻通气会,长治市长张保和天脊集团党委书记王俊彦分别道歉。对于外界质疑事故发生于12月31日,但直到1月5日才得以披露一事,张保解释说,之所以晚了5天才向上级通报,主要是因为当地政府对污染事故严重性认识不足,定性为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称,事故属于迟报,不属于瞒报。
迟报皆因“没想到”
昨天会上,山西省长治市市长张保介绍,苯胺泄漏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虽采取积极措施,也取得明显效果,但未按上报要求、程序及时上报山西省政府,主要是因为事故发生后,企业上报苯胺外泄量只有1吨到1.5吨,数量较小。因此,当地政府判断事故只是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企业能有效处置,不会形成大事故。
据悉,事故发生当天,长治市和天脊集团成立了由长治市副市长牵头的应急处置小组,根据事态发展,两天后长治市政府升级了这个工作组级别,改由市长担任组长,对沿着浊漳河沿岸的所有的化工企业进行的关停等。但这样一系列的工作仅是在长治市市属范围内进行。
张保表示,当地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没有想到事故出现是由于企业对自身设备、设施管理不善,造成外泄苯胺通过雨水、污水管道流入浊漳河,造成污染。也没有想到一般性安全事故能延伸成环保、环境污染大事故。因为上述原因造成当地政府没有及时上报山西省政府。上述情况反映出当地政府对环保污染认识不够,警惕不高,对污染物进入浊漳河造成的污染认识不足,对此表示深深歉意。
涉事企业负责人哽咽致歉
王俊彦对发生苯胺泄漏事故向公众道歉,并几度哽咽。王俊彦表示,从事故发生后,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团采取多种措施,清除污染物,并对事故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但对事故严重性认识不足,警惕性不高,企业采取投放活性炭、洒石灰粉等措施,认为能把污染控制在进入浊漳河之前。但后来发现有外泄现象,遂加快堵截,因此影响到及时上报。
据悉,山西省已对潞城天脊“12·31”苯胺泄漏事故直接责任人做出初步处理决定,待事故调查结束后,再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山西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刘大山表示,随后会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布最新调查进展。
另据新华社报道,7日早晨,河北省邯郸市在严密监测条件下,在确保水质安全的前提下,部分恢复铁西水厂的供水。
三个疑点仍悬而未解
据新华社报道
截至记者发稿时,围绕着“12·31”仍有三个疑点悬而未解:原本应该封闭的苯胺罐区为何有条“捷径”直通河流?苯胺外泄量上报的一直都是1至1.5吨,但到第5日企业才“知道”是8.68吨,企业“迟报”之外是否还有谎报?为何山西泄漏的苯胺,而污染河北漳河的却主要是挥发酚,挥发酚从何而来,是否还有其他污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