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23日,齐女士与北京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签订出境旅游合同,约定8月13日参加该社组织的肯尼亚深度10日游。齐女士起诉称,双方约定提供的旅游服务内容包括,能讲中文的肯尼亚当地黑人导游。旅行社也曾承诺,如果不是能讲中文的当地黑人导游,保证退还齐女士15700元的旅游费用。
齐女士说,她于8月13日登机出发,旅行社团队领队要求她先行支付当地司机小费100美元,预付后才能办理登机手续,并再次承诺到达肯尼亚后提供的服务肯定为能讲中文的肯尼亚当地黑人导游。自己因此又支付了100美元。
“到达肯尼亚后,旅行社提供的导游均为当地的华人导游,我想了解当地的民风民俗、文化和饮食等,导游说不知道,他是搞摄影的。”齐女士认为,旅行社的行为构成欺诈,故起诉至法院,要求退还15700元旅游费用及100美元。
“合同原件里只注明地接导游是‘当地人会说中国话’,没说是‘黑人’。原告所持合同中‘黑人’两个字明显是后加上去的。”旅行社的代理人拿出了合同底联,并对齐女士的合同提出质疑。
对此,齐女士表示,她并不清楚两份合同不一致的原因。但不管怎样,旅行社没有履行合同的约定,对方既不是当地人也不是导游。“当地人就应该是当地的原住民。”
齐女士对当地人的说法遭到了旅行社代理人的反驳。“当地人就是在当地取得导游资格的人。” 旅行社代理人说。
因齐女士拒绝调解,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