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商务部起草的《沐浴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该办法拟规定,沐浴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立禁止性病、艾滋病患者入浴的警示标志。该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公共浴所对艾滋病人说不有没有必要,也引发了业内人士和社会公众的争议。 专家观点: 共浴不会传播艾滋病毒 北京市性病艾滋病临床治疗研究中
作者:就这名字 时间:2013年10月13日 18:27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