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日电 据台湾东森电视台网站报道,台北刚满18岁不久的苏姓男子约女网友看电影后,强行性侵女方,还想进一步时,女网友以脸上有伤需冰敷为由,趁他进超市买冰块之际逃走,台湾“最高法院”依强制性交罪判苏有期徒刑4年6月,全案定谳。 根据判决书,苏姓男子在网路聊天室认识一名女网友,去年4月间约出女
作者:就这名字 时间:2013年09月01日 23:43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