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7月25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一名男子与公司女同事发生“黄昏之恋”,不但到处偷情,甚至还到公园做不雅之事。之后2人感情变调,女方向丈夫坦承外遇,还说和对方发生过75次性关系。丈夫听后怒不可遏,向对方提出妨害家庭,并求偿150万。法院审理后判决男子赔偿30万,换算每次偷情代价4千元。 被
作者:就这名字 时间:2013年07月25日 08:07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