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20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编剧毕成功和贵州易赛德文化传媒公司分别赔偿范冰冰精神抚慰金2万元人民币和3万元人民币,并在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在媒体上公开道歉。   法院审理认为,编剧毕成功和贵州易赛德文化传媒公司捏造事实、虚构情节,对范冰冰进行侮辱诽谤、造谣中伤,直接诋毁其名誉权。同时,黔
时间:2013年02月20日 06:17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