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本报实习记者肖洋桂 都市一时间报道 30多岁的湘潭男子罗某已有家室,但因为不愿意与“小三”分手,为了泄愤竟然将“小三”艳照发到了其亲友手机上。罗某没有想到此举并没有换来想要的感情,反倒将自己送进了拘留所。12月22日,记者从湘潭县公安局易俗河派出所了解到,该男子因散布他人隐私而被警方行政拘留5日
作者:没有名字可以不 时间:2012年12月23日 04:23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