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游春亮 通讯员 罗云 深圳市罗湖区法院近日对备受关注的该市“最残忍撞车党”案件作出一审宣判,以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等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少、李宗富有期徒刑十三年,罚金人民币10000元和有期徒刑七年,罚金人民币7000元。   2011年下半年起,22岁的被告人陈少和42岁的被告人
作者:没有名字可以不 时间:2012年11月19日 18:38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