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吴淑珍。图为吴淑珍在台北地方法院门口念“道歉声明”。   中新网11月5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高等法院检察部门今(5)日发布新闻稿指出,合议庭在今日裁定,吴淑珍因犯各罪所处之主刑,“应执行有期徒刑19年2月,并科罚金新台币1.58亿元(新台币,下同),罚金如易服劳役,以罚金
作者:没有名字可以不 时间:2012年11月05日 03:50 查看全文